没有任何御医为秦可卿看过病

 

  有的读者认为秦可卿一定有特殊身份,主要原因之一是给她看病的都是御医,因为第十回都称他们为“太医”。既然是太医院的好几位御医给秦可卿看病,那么秦可卿的来历一定极不寻常了。这是误会。如果把它变成一个逻辑学的三段论,就是:
  大前提:御医看的病人都有非常高贵的身份
  小前提:给秦可卿看病的有好几位御医
  结论:秦可卿有非常高贵的身份
  结论的成立要求大前提和小前提都必须真实,也就是通常说的正确无误。这个大前提肯定是真实的,正确的,因为御医不但不可能给一般老百姓看病,连相当级别的官员都不行。有资格享受御医出诊的,那一定是有很高贵身份的人。所以大前提没问题。那么小前提“给秦可卿看病的有好几位御医”真实不真实呢?不真实!所以结论就不能成立。现在我们来论证一下为什么这个小前提是不真实的。原因是混淆了两个概念,因为“太医”不等于“御医”。从逻辑学上说,这叫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的“偷换”没有任何道德批评的成分,意思是弄混了概念。
  御医院在清代叫太医院,所以御医确实被人们尊称为太医,但是被尊为“太医”的绝大多数都不是御医。真正的御医是极少极少的。正如为官者常被人称为“老爷”,而被称为“老爷”者不一定是做官的。县令被称为“县太爷”,可刘姥姥就叫荣国府把门的仆人们为“老爷”甚至“太爷”。给秦可卿看病的被称为“太医”的医生确实有好几位,但是,没有一个是太医院的御医。他们不但不是御医,而且根本就不是太医院的人。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让我们首先来看看《清史稿·职官志》中关于太医院的记载:
  太医院里除了代表朝廷监管太医院的王大臣一人外,正五品的院使(院长)一人,正六品的左、右院判(副院长)各一人。五品院使和相当于今司局长的郎中同品,而院判只比相当于今副司局长的从五品员外郎略低一点,也算副局级了。
  太医院的大夫分四个级别,有些像咱们现在的职称: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助理医师。
  第一等叫“御医”,只有十三人。雍正乾隆时期为七品,和县令一个级别,相当于现在的正处级,但是“给六品冠带”。也就是说,实际上是七品官,不过可以穿戴六品顶戴和服饰。这有点像如今的某些离休的处级干部“享受某几项司局级待遇”的意思。这“御医”就相当于主任医师。
  第二等称为“吏目”,只有二十六人,八品与九品各十三人。这可就是实打实的了,是几品就穿戴几品服饰。八品和县丞(副县长)同品,相当于现在的副处级。当时县里仅次于县令、县丞的官叫主簿,根据县的大小设一个或几个,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或科(局)长,九品,那就是正科级了。这就相当于副主任医师。
  第三等叫医士,共二十人,“给从九品冠带”。也就是说,医士本来是没有品级的,但是可以穿戴从九品(相当于今副科级)的顶戴服饰。这就相当于主治医师。从九品是官员中最低的级别,再低的就不是官,而是“吏”了。所以这些太医院的医士虽然只是“吏”,但是在“冠带”服饰上还享受最低一级官员的待遇。
  第四等叫“医生”,有三十人,无品。相当于现在医院里的助理医师。
  所以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太医院的“御医”只有第一等大夫十三人,连院长、两位副院长在内才十六人。即使从最广义的意义上说,十六加二十六,加二十,再加三十,太医院的大夫总共只有九十二人。但是其中有相当一批人是肯定不能叫做“御医”的。为什么呢?
  太医院分为九科:大方脉(大体上相当于现在的成人内科)、小方脉(大体上相当于现在的小儿科)、伤寒科(大体上相当于今传染病科)、妇人科、疮伤科(相当于今外科)、针灸科、眼科、咽喉科、正骨科。“院使、院判掌考九科之法,率属供医事”,也就是说,院长、副院长这三位自然各有专长,加起来不但要通晓这九科,考核选拔大夫,还要管理整个太医院。因为他们要“掌(‘宫中’和‘外廷’)分班侍(奉)直(值班)”。“御医、吏目、医士各专一科”。关键就是这个“专”字,有专长,是这科的专家。也就是说,这五十九位大夫,分属于九科中的某一科。就像咱们现在医院里的大夫一样,分别属于各科。
  很明显,太医院的“御医、吏目、医士”这三级五十九位大夫是可以独立看病的,也就是说,有处方权;第四级的“医生”看来只能当助手。“医生的“生”字,是“生员”的意思,“医生”是见习大夫。
  所以太医院真正能够看病的大夫连院长副院长总共只有六十二人,都是有级别的,在冠带上有区别。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些大夫在看病时是要穿不同品级的服饰的,让人一看顶戴和衣服上的图案,就知道是什么级别。就像咱们现在的医院里,大夫都戴着胸卡,上面写着“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什么的一样。
  在《红楼梦》中至少有六条直接证据,可以证明给秦可卿看病的不仅不是御医,而且根本不是太医院的人:
  1尤氏多次抱怨这些“太医”不是好大夫,水平要不得。第十回尤氏先是对金荣的母亲抱怨,来给秦可卿看病的“没个好大夫”。后来又对丈夫贾珍说:“如今且说媳妇这病,你到那里寻一个好大夫来与他瞧瞧要紧,可别耽误了。现今咱们家走的这群(听听,不是论‘个’,都论‘群’了,还好得了么)大夫,那里要得,一个个都是听着人的口气儿,人怎么说,他也添几句文话儿(不疼不痒、四平八稳、万古长青、永远正确的废话)说一遍。可倒殷勤的很(按说,殷勤本来是好事,可是由于无能,于是只好显得很殷勤,很积极),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他们大家商量着立个方子,吃了也不见效,倒弄得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其实于病人无益。”咱们一听尤氏褒贬这几位“太医”的口气,就明白他们都是些什么水平了。如果是御医院的御医,水平会这么差么?秦可卿的病肯定与小方脉、伤寒科、疮伤科、针灸科、眼科、咽喉科、正骨科无关,只可能与大方脉或者妇人科有关。这两科的大夫加起来,估计不会超过二十个,因为总共只有六十二个嘛。秦可卿只是民妇,是死后才花钱得了封号的,御医院的大夫是不能给民妇看病的。这可不像如今,北京医院、协和医院,咱老百姓都能去。再说,即使有个把御医来给秦可卿看病,会三四个一齐出动,而且一日四五遍来看脉么?那是皇上、皇后才有的待遇,秦可卿出身再特别,再高贵,也不够这个格。真要是有这么多御医来给秦可卿看病,尤氏敢这么对御医不敬么?再说了,这么多“御医”都无能为力了,尤氏让贾珍上哪儿再去找更好的大夫去?
  2秦可卿得的不是疑难杂症,不难诊断,最后被一位业余医生确诊。后来贾珍说:冯紫英“说起他有一个幼时从学的先生,姓张名友士(请注意:‘友士’就是‘有识’的谐音),学问最渊博的,更兼医理极深(再请注意这个‘兼’字:尽管深通医道,他可不是专业医生,是业余的),且能断人生死。今年是上京来给他儿子来捐官(还请注意:他是外地来京人员,在京师没有常住户口,属于暂住人口),现在他家住着呢”。这张友士有点像如今儿女考上大学或者到北京来找工作,家长陪同来京住在朋友家的那种情况。贾珍说已经派人请去了,而且冯紫英还赶紧亲自回家去请。这位张友士来了以后,贾珍在请他喝茶时再次提到“老先生人品学问,又兼深通医学”,称他“老先生”而不是“太医”,而且说“又兼深通医学”,可见确实不是专业医生。从前称呼医生为“先生”,但是如果是御医,那就必须得称太医,称“先生”就太不敬了。按照咱们现在的说法,张友士是没有卫生局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也没有工商局给的行医执照的,属于非法行医,应予取缔。当然,那会儿不那么严格。再说人家张友士也不靠行医赚钱,是应朋友之请帮忙的。不过总归是业余大夫,这一点必须确认。可是冯紫英推荐的这位业余大夫张先生名不虚传,其实他只不过相当于京剧界的票友,偶尔票了一把,却比那些角儿还棒。张友士一号脉,马上就确诊,分析了一通病情病因,毫不犹豫地否定了那帮“太医”们的“喜脉”之说。要真是太医院的御医们三四个一齐出动给秦可卿会诊,早就确诊了,决不会拖到现在,病情越来越重。
  3可卿身边的婆子都知道那些“太医”是草包。张友士确诊后有一段文字特别值得注意:“旁边一个贴身伏侍的婆子道:‘何尝不是这样呢。真正先生说的如神,倒不用我们告诉了。如今我们家里现有好几位太医老爷瞧着呢,都不能的当真切的这么说。有一位说是喜,有一位说是病,这位说不相干,那位说怕冬至,总没有个准话儿。求老爷明白指示指示。’”可见连地位很低的婆子都看不起那些“太医”。如果真是御医,作为奴才的婆子敢这么当着外人褒贬么?一旦传了出去,那麻烦可就大了!
  4业余大夫张友士也被称为“太医”,毫不客气地批评那些“太医”耽搁了秦可卿。小说明明白白交代张友士是个业余医生,但是第十回下半回的回目就叫“张太医论病细穷源”。曹雪芹也称他为太医,可见“太医”确实是对医生的尊称,甚至可以用在有些医道的业余大夫身上,就像称呼那些根本不是老爷的人为“老爷”一样。小说这样写道:“那(张)先生笑道:‘大奶奶这个症候,可是那众位耽搁了。’”如果给秦可卿看病的是好几位御医,那么冯紫英肯定告诉过他,说好几位御医都看了,并不见效,请他出马。来京为儿子捐官的张友士敢这么毫无顾忌地否定御医么?起码会说得委婉一些。万一传到这些御医耳中,这些经常为皇帝、后妃、高官治病的御医说他一句坏话,就够他戗。张友士接着又详细分析了病情,提出治疗对策,强调秦可卿是个“心性高强、聪明不过的人”,得病是因为“思虑太过。此病是忧虑伤脾”等等。那婆子说“可不是”,证明张先生说的句句在理。张友士果然有见识,开出的药是“养心调经”之药。而且第十回写得清清楚楚,秦可卿“吃了一剂药”,第二天“头眩的(就)略好些”。说明张友士下的药的确对症,此药有效。要是贾珍后来不再继续纠缠秦可卿,说不定她不久就能痊愈。至于那婆子说的“我们家里有好几位太医老爷”,就是前面尤氏提到的几个庸医,也就是张大夫说的把秦可卿耽搁了的那几个连开药方都要经过集体讨论的草包。
  有读者问,张友士会不会是反对乾隆皇帝的皇弟弘皙负责和宁国府、秦可卿来联系的人?不会。一是没有任何文本依据表明他和弘皙有什么关系。相反,张友士的身份文本交代得一清二楚。二是,如果他负有秘密联系使命,那么前面几位所谓“太医”就不会出现了。
  在这六条证据中最有力的是第五和第六条:
  5贾珍的话否定了他们是御医。贾珍应该是最了解这些所谓“太医”的真实身份和水平的,因为这些人都是他请来的。第十回最后贾珍说,这些就是“混饭吃久惯行医的人”。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了:按说贾珍肯定是不惜一切代价请好大夫给秦可卿看病,这些被称为“太医”的大夫怎么这么差呢?贾珍怎么不请些水平高的来呢?其实这些人当时就属于高水平的了。我们知道,进入20世纪之前,中国是没有中医院的。中医都是个体户,都是一个医生自己看,顶多带个把几个徒弟,给自己写写方子,配配药。中医之间是不兴会诊的,不会由于自己没有把握,请个别的中医来讨论。除非病家请来好几个。俗话说“有病乱投医”,问题显然一开始就出在贾珍太不放心了,他请了一个,瞧着不放心;再请,又请,还请,于是请了好几个,这样才会出现“他们大家商量着立个方子”这种怪事来。贾珍越是不放心,水平不高的大夫越是不敢拿主意。贾府和贾珍的地位,使他们更加不敢负责任,所以三四个人一天轮流来四五遍,开小组会似的拟个死不了也好不了的太平方子凑合事。其实这些大夫也不全是饭桶,比如伺候秦可卿的婆子提到,“有一位说是病,这位说不相干(没关系)”。“说是病”并不错,但过于笼统,没有张友士那么准确;“说不相干”的这位也基本靠谱。不过可以肯定水平都不大高。那么贾珍怎么不请真正的御医来给秦可卿诊治?御医能随便出诊么?不能,那病人得有级别。秦可卿是民妇,不够格。
  那么有没有御医来给贾府的人看过病呢?有,贾母,还有贾宝玉。
  6御医出诊的对象有级别,御医本人要穿官服。《红楼梦》中多次写到这太医那太医来给这个那个看病,唯一能够确定是御医的是四十二回来给贾母看病的王太医。小说写道:“贾母见他穿着六品服色,便知御医了。”再一问,原来这位王太医的叔祖曾为太(御)医院正堂(院使,院长),与贾府是世交。看来王太医是祖传名医。从服饰可以断定,这位王太医是十三个御医之一,甚至有可能是太医院的院判(副院长)亲自出马了。正宗御医王太医果然了得,一号脉,就断定贾母不过是偶感风凉,比风寒还轻,说不必吃药,吃得略清淡些,穿得暖和点,就行了。他怕贾府不放心,说写个方子留着,吃不吃两可。接着还顺便给凤姐的女儿大姐儿看了看。由此可见,一,御医出诊要穿本品级的官服,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冠带”;二,御医水平就是高,和那些“混饭吃久惯行医”的江湖郎中就是不一样。看起病来,很有把握,用不着一次又一次地开小组会,集体讨论起草方子。
  有些读者可能会注意到,五十一回给晴雯看病的大夫也是王太医,从他给晴雯看病的情况看来,这位王太医确实水平不错,是位良医。那么他和给贾母看病的御医王太医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在给秦可卿看病的大夫中会不会有这位相当有水平的王太医呢?如果这位水平挺高的王太医是御医,他能够给丫鬟晴雯看病,当然就一定能够给秦可卿出诊,那么给秦可卿会诊的另外几位太医就有可能是御医了。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弄清楚。学术研究就是这样,自然科学、人文科学都一样,绝对不能只采用对自己有利的材料,有意无意地回避对自己不利的材料。相反,碰到那些对自己结论不利的材料一定要排除,要证明它不是那么回事。如果不能排除,那么就要改变或者放弃自己的结论,而绝对不能为了维护自己的结论,对那些和这个结论抵触的材料视而不见,或者改变材料性质。所以对这个问题我们要作一点小小的考证。
  给贾母和给晴雯看病的两位都被称为“王太医”的大夫不是一个人。
  何以见得?
  一开始给晴雯看病的是那位胡庸医。由于宝玉看了他开的方子不行,就生气地说:“快打发他去罢!再请一个熟的来。”婆子说了,“只是这(胡)大夫又不是告诉总管房请来的,这轿马钱(车马费)是要(怡红院)给他的”。意思是把人打发走,另外请大夫当然可以,车马费总得给人家。但是这位大夫不是通过总管房请来的,得咱们怡红院掏钱。宝玉问给多少,婆子说:“少了(咱们面子上)不好看,也得一两银子,才是我们这门户(大户人家)的礼。”就是由于胡庸医不行,才改请的王太医。而这位王太医和另一位被称为“张太医”的大夫是荣府经常请的医生,包括丫头病了都可以请他看。宝玉问婆子该给多少轿马钱(车马费),婆子说了:“王太医和张太医每常来,也并没个给钱的,不过每年四节(过年、端午、中秋、冬至)大趸(dǔn,凑总数)送礼,那是一定的年例。”这贾府由于人口众多,光是荣国府就三四百人,所以请大夫也有讲究。为什么王太医不用给轿马钱?因为是“总管房请来的”,属于一年四节给年例的。另外各房自己请的,自己单掏钱,用《红楼梦》中的话来说,就是不用“官中”的钱。所以给晴雯看病的王太医和给贾母看病的不是一个人,他不是太医院的大夫,更不是十三位御医之一。如果专门请个御医给丫头看病,那可是严重违制,问起罪来可是杀头抄家的僭越大罪!那么贾母怎么能够让御医出诊呢?因为根据清制,一品封赠三代。而贾母是荣国公贾源之子贾代善之妻,属于第二代,是诰命一品夫人,所以才能够享受这个正部级医疗保健待遇。
  五十七回写到,由于紫鹃开玩笑说林家明年要派人把黛玉接回苏州,宝玉顿时痰迷心窍,犯了呆傻之症。这时来给他看病的医生也被称为“王太医”。这位王太医医术精到,立即确诊。看来和给贾母看病的那位王太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一家子。贾母还开玩笑说,如果吃了他的药,宝玉的病好了,“我另外预备好谢礼,叫他亲自捧来送去磕头;若耽误了,打发人去拆了太医院大堂”。可见这位王太医是御医。这样就有问题了:贾宝玉是无职之人,他怎么能够由御医来看病?贾宝玉能够,秦可卿也应该能够!
  其实曹雪芹在四十二回打了个埋伏,那次王太医给贾母看完病不是接着顺便给凤姐的女儿大姐儿看了看么?咱们只要想想,宝玉有病,请大夫看就是了,贾母为什么陪着?这回显然是贾母以自己有病为名把这位王太医请了来,然后“顺便”给贾宝玉看病。所以王太医来了之后王夫人、薛姨妈、宝钗等都回避了,而贾母端坐在宝玉身旁。这样王太医给贾宝玉看病就顺理成章了。
  除了上面六条直接证据外,《红楼梦》还有一些间接证据也可以证明,一般大夫也被称为“太医”,太医和御医不是一回事。比如六十九回写到尤二姐怀孕,又因为受气,生了病。贾琏本来打算请王太医来,这位王太医看来就是给晴雯治病挺有本事的那位,属于“每常来”的,随请随到,平时不给钱,而是每年四节送礼的那位。“谁知王太医亦谋干了军前效力,回来好讨荫封的”,已经走了。可见这位王太医确实不是太医院的御医。御医已经是无上光荣了,用不着参军,也不是自己想参军就能够离开太医院的。清代是满族以武力征服全国的,所以格外奖励军功,军人地位高,封妻荫子光宗耀祖的机会也比文臣多。那位王太医自己挂牌当大夫医道高明只能成为名医,当军医当得出色则容易得到官位。封建社会是官本位,所以有钱人都愿意花大把大把的银子买官,哪怕是个虚衔也好。从雍正三年开始,武职八、九品的,其父母也可以受到封号。如果升到七品以上,那么妻室和祖父母都能够受封。那是何等荣耀!所以王太医参军了,于是贾琏只好另外找人。小厮们“请了个姓胡的太医,名叫君荣”,结果这位胡太医说尤二姐不是胎气。尤二姐服了他的药之后,当夜就流产了,出血不止,昏迷过去。贾琏赶紧另外找大夫,“一面命人去打告胡君荣。胡君荣听了,早已卷包逃走”。这位被称为“胡太医”的胡君荣很可能就是给晴雯下虎狼药的那位胡庸医。这胡君荣要真是太医院的御医,一则水平不会这么低,连怀孕都诊断不出来;二则万一诊断失误,贾琏也轻易不敢告他;三则当御医的也不会为这点事就卷包逃走,那朝廷非发海捕文书(通缉令)抓回来斩首不可。所以贾琏打算请和先后请来的三位太医,没有一个是御医院的御医。因此也可以证明,“太医”只是人们对大夫的尊称。至于御医,当然被尊称为“太医”,因为御医院就叫太医院。不过这还不是唯一的尊称,比如,贾母就称那位六品正宗王御医为“供奉”,因为当时有各种专长在朝廷供职的都叫“供奉”。王太医不是一般大夫,是有品级的,所以贾母称他为“供奉”,表示尊敬。给秦可卿看病的那些太医中显然没有给贾母看病的这位王太医。
  总而言之,没有任何一位御医给秦可卿看过病。从给秦可卿看病的所谓“太医”中,不能发现任何支持她有什么神秘出身的线索。
  顺便说一下,《红楼梦》中好几次写到医生来给这个那个看病,曹雪芹对不少医生十分不敬,不是医术太次,就是医术医德两差。给秦可卿看病的多数大夫是草包,只是其中的一处表现而已。五十一回干脆回目就用“胡庸医乱用虎狼药”。回目虽然称他为“胡庸医”,叙述中却只称作“大夫”,没有说他姓什么。这位胡大夫有可能就是后来耽误了尤二姐而卷包逃走的那位胡君荣。他开的方子连贾宝玉都看出不对头,生气地说:“该死,该死,他拿着女孩儿们也象我们一样的治,如何使得!凭他有什么内滞,这枳实、麻黄如何禁得。谁请了来的?快打发他去罢!再请一个熟的来。”于是赶紧让人去请了那位后来参了军的王大夫来。这位王太医果然不错,“说的病症与前(胡太医)相仿,只是方(子)上果(然)没有枳实、麻黄等药,倒有当归、陈皮、白芍等,药之分量也较先减了些”。晴雯服了药果然好了些,虽然为了坠儿偷簪子生气,又挣扎着为宝玉补裘累了,有点反复,经王太医改方子后不久就痊愈了。给贾母和宝玉看病的御医也姓王。而两个特别差劲的大夫都姓胡,这似乎不是巧合。我猜想,曹家曾经与一位有本事的王大夫有过交往,所以《红楼梦》里两位王大夫都确实不错。而曹雪芹或者他的家人恐怕受过庸医的耽误,尤其是有一位胡大夫医德医术两差,所以《红楼梦》里好几处写到庸医误诊,特别是两次提到胡庸医的恶劣表现。曹雪芹在小说中也挖苦那些江湖郎中,这大概也是曹雪芹借机宣泄一下胸中的怨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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