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详红楼梦--是创作不是自传(之三)

 

  “帘栊悄悄控金钩”,纱罗的窗帘白天用帐钩勾起来,正如竹帘白天卷起来,晚上放下。“不识多人何处游”,不知道到哪里逛去了。这句语气非常自然。显然是白画,丫头们都出去游园了。红玉“因分入在大观园的时节,把他便分在怡红院中,倒爷清幽雅静,不想后来命人进来居住,偏生这一所儿,又被宝玉占了。”她是自有大观园以来就派在怡红院打扫看守,当然各处都逛够了,所以只有她在家。第二十回麝月那一节,宝玉晚上回来,正月里大家都去赌钱,不是不知道到哪里逛去了,与明义诗中的时间与情况都不同。
  明义廿首诗中还有更明显的与今本情节不符,如第九首:
  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其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夜间袭人的红汗巾换了绿的。今本宝玉借用袭人的绿(“松花”)汗巾,换来疆域的红汗巾;夜间袭人系着的汗巾──没提什么颜色──被宝玉换了红的。改写的原因之一想必是男用汗巾不应当太鲜艳,所以蒋玉菡的汗巾本来是绿色;改为大红,作为婚礼的预兆更富象征性,小旦的衬里衣着鲜艳点也无妨。显然早本“红楼梦”还没有“茜香罗”这名色──茜草是染大红的颜料。第二十八回总批内的“茜香罗”当是收入一七五四本时改的。
  明义的第八首诗是咏红玉,剩下唯一的疑点是廿首诗中只有这一首写书中人直呼其名。这是因为小红刚巧是泛指姬妾婢女的名词,正好用这典故。
  第二十四回宝玉晚上回来,也是丫头们都出去了,只有红玉一个人在家,与早本“红楼梦”中红玉篦头,第二十回麝月篦头一节都是相仿的局面。除了白天晚上与众人出游去向的分别,这三段的异同如下:
  ①早本“红楼梦”中,丫头们都出去顽了,红玉独坐。宝玉显然不是初见红玉,否则不会替她篦头。
  ②第二十回:丫头们都出去顽了,麝月独坐。麝月是从小伏侍的,当然不是初见。宝玉替她篦头,被晴雯撞见了,当面讥诮他们。
  ③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丫头们都出去了,为了各各不同的原因,不是游玩。红玉自后院走来倒茶,被秋纹碧痕撞见了,在宝玉背后责骂她。
  各点都是③独异,①、②相同,除了被晴雯撞见这一点,不确定①有没有。
  三段中①、②两段犯重,不会同时并存。②是今本,显然是根据①改写的。先③、①,宝玉自从初见红玉,又有一次白天回来,只有她一个人看家,长日无聊,替她篦头。今本初见这一场基本上与早本相同,形容她“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戚、全抄本;庚本鬒作真,缺“好”字)可见这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特征,也是她与宝玉下一场戏中的要角。
  替她篦头当然远不及替麝月篦头亲切自然,又有麝月晴雯个性上的对照。如果替红玉篦头也被晴雯撞见了,红玉与晴雯一样尖利,倘若忍让些,也是为了地位有高低。晴雯与麝月地位相等,一样吃醋,对红玉就像是倚势压人,使人起反感。
  麝月后来成为现实生活中作者的妾。她的“正文”──最能表现她的为人的──却是套用红玉篦头一段,显然是虚构的,不是实事。这是此书是创作不是自传的又一证。
  但是麝月晴雯红玉金钏儿到底都是次要的人物,不能以此类推到主要人物上。书中有许多自传性的资料,怎见得不是自传性的小说?
  第二十一回总批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末句引“红楼梦”末回情榜宝玉评语。下面又说作这首诗的人“深知拟书底里”。看来批者作者公认宝玉是写脂砚。而个性中也有曹雪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宝玉,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批“四字是作者痛哭”。
  书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与脂砚共有的,除了盛衰的变迁与“借省亲写南巡”,还有以祖母为中心的特点。曹寅死后他的独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过继一个侄子,由他继任江宁织造,以赡养孤寡,因此整个这份人家都是为李氏与曹颙遗孤而设,李氏自然与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说曹颙妻生了个遗腹子曹天佑,那么阖家只有他一个人士曹寅嫡系子孙。脂砚如果是曹天佑,那正和宝玉的特殊身份──在书中的解释是祖母溺爱,又是元妃亲自教读的爱弟。
  第九回上学,“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戚本批注:“妙极,何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没有署名,但是当然是脂砚了,原来黛玉是他小时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们家的孤儿。宝钗当然也可能是根据亲戚家的一个少女,不过这纯是臆测。
  第二十八回宝玉说药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夜是脂砚批书的时间。甲戌本将这条眉批移到回末,作为总评,下有笔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新编红楼梦脂砚斋评语辑校”(陈庆浩撰)将这行小字列入“后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贾琏凤姐谈宝钗生日,凤姐告诉他贾母说要替宝钗作生日。下有批注:“一段题纲写德如见如闻,且不失前篇惧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后阖家“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棠村。”(署名为靖本独有)
  第二十二回一段上有畸笏一条眉批: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条批与贾琏凤姐的谈话无关,显然是批那条双行小字批注。那批注是解释贾母并不是移爱宝钗了,不过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所以略去不写。畸笏大概觉得这解释是多余的,钗黛根本是一个人,没有敌对的形势。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也是钗黛一人论: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士早本“红楼梦”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数与今本有点不同。
  畸笏编甲戌本第二十五回至第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扩充回末总评,此处把脂砚的一个眉批搬了来,后又在下面加小注,批这条批,显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眉批,“石头记本意”亦即“执笔人本旨”。除了畸笏自己,别人不会知道另一回内有条批可以驳脂砚此批。现存的甲戌本上,这条小注与抄手的笔迹不同,当是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抄来的,所以今人误以为后人批语。
  脂砚如果不能接受钗黛一人论,也情有可原,因为他心目中的黛玉是他当年的小情人。其实不过是根据那女孩的个性的轮廓。葬花、闻曲等式都是虚构的──否则脂砚一定会指出这些都是实有其事。别处常批“有是语”、“真有是事”,但是黛文字中除了上学辞别的一小段之外,从来没有过。
  黛玉这人物发展下去,作者视为他理想的女性两极化的一端。脂砚在这一点上却未能免俗,想把钗黛兼收并蓄。如果由他执笔,恐怕提早把红楼梦写成“红楼圆梦”了。
  书中有些细节,如贾母给秦钟一个金魁星座见面礼,合欢花酿酒等等,都经批者指出是记实,也有作者自身的经验,例如年纪稍大就需要迁出园去。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宝玉过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下批注内有:“……况此亦是余旧日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写小说的间或把自己的经验用进去,是常有的事。至于细节套用实事,往往是这种地方最显出作者对背景的熟悉,增加真实感。作者的个性渗入书中主角的,也几乎不可避免的,因为作者大都需要与主角多少有点认同。这都不能构成自传性小说的条件。书中的“戏肉”都是虚构的──前面指出的有闻曲、葬花,包括一切较重要的宝黛文字,以及晴雯的下场、金钏儿之死、祭钏。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寿礼,庚本句下批注:“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可见前七十回都是“假事”,也就是虚构的情节。至于七十回后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们眼看着它从金钏儿之死蜕变出来。
  我在“一详红楼梦”里认为第八回的几副回目的庚本的最晚(全抄本同),因为上联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而读者并不知道为什么称莺儿为“金莺”──除非是因为宝钗的金锁使她成为“金玉姻缘”中的金,所以他的丫头莺儿也是金莺?──直到的三十五回才知道莺儿姓黄,原名金莺,因此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后才有第八回这副回目。我举的这理由其实不充足──较后的一回不一定是后写的。当然我们现在知道的三十五回是在加金钏儿的时候改写的,当时附带加上金钏儿的妹妹玉钏儿,回内叙述莺儿原名黄金莺,以便此回回目上用“黄金莺”去对“白玉钏”。因此金莺这名字与金钏儿姊妹同是后添的,第八回有金莺的回目自然更晚了。
  第六至第八回属于此书基层,大概在最先的早本里就有这三回。三回一直保留了下来,收入一七五四本的时候改写第八回,第六、七回只略改了几处,下一年诗联期又经畸笏整理重抄,同时作者又在别的本子上修改这三回的语言,使它更北方口语化,但是各本仍旧各自留下一些早本遗迹。所以金钏儿玉钏儿这两个后添的人物虽然加添的相当早,仍旧比第八回晚得多,因此第八回纷歧的回目中是有金莺的最晚。
  庚本第二十五回有条眉批:“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壬午孟夏,雨窗。”壬午春夏是畸笏批书的时间。戚本第二回回前总批说:“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蒙古王府本同)周汝昌近着“清蒙古王府本‘石头记’”录下此本第三回回末的一条批:袭人劝黛玉不要为宝玉摔玉伤心,“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伤感不了呢”,旁批:
  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周汝昌认为这是唯一的一次直截指明全书“百十回”──八十回加“后三十回”──与第二回回前总批的约记不一样(载一九七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大公报)。他忽略了第二十五回畸笏的眉批。虽然文言的数字常抹去零头,“全部百十回”似乎不能简称“全部百回”。
  在第三回称后文为“后百十回”,此处的“百十回”类似“众里寻他千百度”的“千百度”,与“仪态万千”、“感慨万千”的“万千”;“百十”严格的说来也就是“几十上百回”。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内有:“今书至三十八回是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作批的时候此回还是第三十八回。一百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三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是“已过了三分之一有余”。倘是一百另十回,三分之一是三十六七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正过了三分之一。
  书中七十回后开始写贫穷,第七十二、七十四、七十五回都有荣府捉襟见肘的事。第七十一回贾母做寿,提起甄家的寿礼,庚本批注内有:“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第四十四回批凤姐生日:“……一部书中,若一个一个只管写过生日,复成何文哉?故起用宝钗,盛用阿凤,终用贾母。”宝钗生日在第二十二回。可见第七十一回是个分水岭,此后盛筵难再了。“后三十回”是与前七十回相对而言的。
  “后三十回”这名词来自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此回的总批是补录的,内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显然是一七五四本前“红楼梦”时期的旧批。那时候还没有八十回之说。八十回本始自一七六○本,“庚辰秋月定本”。
  脂批只提起过“后三十回”一次,“后数十回”两次,但是不止一次提起“后回”的内容。第二十三回宝玉到贾政房中听了训话出来,“刚至穿堂门前”,庚、戚本批注:“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处,一丝不乱。”这穿堂门位置在贾政贾母处之间。贾政的院子比贾母处还要“轩昂壮丽,……是正紧正内室。”(第三回)宝黛入园前虽已分房,仍旧跟着贾母住,所以宝玉回去经过这道门。凤姐的院子就在穿堂旁边(第三回),因此穷了下来之后亲自在穿堂门前扫雪。
  曹家在南京任上抄没的时候,继任隋赫德奏摺上说:“曹(兆页)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在京房屋人口”是曹(兆页)在京中的房产奴仆,显然已经查抄了。如果书中也写皇恩浩荡,查抄后发还一些房屋,绝不会是府内房屋,否则旧主人还在,十分碍眼,使新主人非常感到不便。即使在府中拨一所闲房如梨香院给贾家住,也不会是这穿堂附近的心脏地带,邻近“正紧正内室”。因此凤姐在穿堂门前扫雪的时候,仍旧是他们独住全宅。荣府宅第并未抄没。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说宝玉:“暂且挨过今年,明年一并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因为今年不宜迁移。庚本句下批内有:“……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因为宝玉大了,还跟姊妹们住在园中,不近情理。“散场”是因为宝玉迁出大观园,不出园就“终无散场之局”,可见后文没有抄家。当然出了事,很快的穷了下来,但是与“散场”无关。
  明年迁出,过了年大概总要过了正月才搬,离这时候──中秋后──还有五六个月。第七十九回宝玉刚听香菱讲起薛蟠喜讯后就病了,病了一个月才渐渐痊愈,大夫叫他多养息,过了百日才准出门,五六十日后就急了,薛蟠娶亲也不能去。因此薛蟠结婚约在三个月后。夏金桂回操纵丈夫,“两个月之后,便觉薛蟠的气焰渐次矮了下去”(第七十九回)。金桂利用宝蟾离间香菱,“半月光景,忽又装起病来”(第八十回)。这是婚后两三个月。合计正是五六个月。八十回后就该写宝玉出园了。
  太虚幻境关于探春的曲词全文如下:
  〔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命,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探春远嫁,当在贾家获罪前。她唯一不放心的是父母太想念她。如果已经出了事,她劝他们看开些,“穷通皆有命”,未免残忍。“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倒像是叫他们不要找她帮忙。第七十七回回末王夫人因为“近日家中多故,……且又有官媒婆求说探春等事,心绪甚烦。”大概一过八十回,也就快了。
  第七十八回又点了一笔:“且接连有媒人来求亲,大约园中之人不久就要散的了。”此处宝玉刚发现宝钗搬出园去了,对于他是个大打击,“心下因想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的事”。第六十三回“占花名儿”酒令,宝钗抽到牡丹,签诗是“任是无情也动人”。情傍上宝钗的评语内一定有“无情”二字。宝钗出园,固然是为了抄检不便抄亲戚家,所以她避嫌疑搬出去了,但是抄检也是为了园中出了丑闻,她爱惜名声,所以走了。
  明义“题红楼梦”诗关于黛玉之死的一首如下: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末两句表示得很清楚,黛玉死的时候宝玉还没有结婚或定亲。
  黛玉不死,还不能构成散场的局面,因为宝玉虽然搬出园去了,宝黛跟贾母吃饭,还是天天见面。所以黛玉之死也应在贾家出事前。
  看来百回“红楼梦”的高潮是散场。等到贾家获罪,宝玉像在第十六回元春晋封,家里十分热闹得意的时候“独他一个视有若无,毫不曾介意”,多少有点这种惘惘的心不在焉。
  散场是时间的悲剧,少年时代一过,就被逐出伊甸园。家中发生变故,已经是发生在庸俗暗淡的成人的世界里。而那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仕途基业竟不堪一击,这样靠不住。看穿了之后宝玉终于出家,履行从前对黛玉的看似靠不住的誓言。
  第四十五回蘅芜院的一个婆子告诉园中值夜赌钱,“一关了园门,就该上场了。”庚本有脂砚一条长批:“几句闲话,将潭潭大宅夜间所有之事描写一尽。虽诺大一园,且值秋冬之夜,岂不寥落哉?今用老妪数语,更写得每夜深人定之后,各处灯光灿烂,人烟簇集,柳陌之上,花巷之中,或提灯同酒,或寒月烹茶者,竟仍有络绎人迹不绝,不但不见寥落,且觉更甚于日间繁华矣。此是大宅妙景,不可不写出。又伏下后文,且又趁出后文之冷落。……”“伏下后文”是第七十三回聚赌事发。衬出“后文之冷落”是宝玉出园“散场”后,还是贾家出事后?
  宝钗宝玉先后迁出,迎春探春嫁后,黛玉死后,剩下李纨惜春一定也要搬出去了。但是园子即使空关着,还是需要不止一处有人值夜,夜间来来往往照样热闹。“后文之冷落”只能是奴仆星散后。可见荣府败落了仍住原址,“诺大一园”无人照管。
  第七十五回回目“赏中秋新词得佳谶”,指席上贾赦盛赞贾环的中秋诗有侯门气概,“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
  贾政听说,忙劝道:“不过他胡诌如此,那里就论到后事了。”说着便斟上酒,又行了一回令。
  句下批注:“便又轻轻抹去也。”可见贾赦一语成谶,死后贾环越过贾琏宝玉头上,袭荣国公世职。
  下一回贾赦回去的时候“被石头绊了一下,”扭了筋,是个不祥之兆。尤氏在席上提起她孝服未满,贾母说:“可怜你公公转眼已是二年多了。”(全抄本。庚本缺“转眼”二字。)有批注:“不是算贾敬,却是算贾赦死期也。”
  两年后贾赦死的时候,显然荣国公世职尚在。倘是像续书一样革去世职,后又开复,由贾政袭职,那就轮不到下一代继承,因为书中并没有贾政死亡的暗示。倘若抄没,不会不革去世职。这是没抄家的又一证。
  当然,这都是百回“红楼梦”里的情节。今本只有八十回,还没写到贾家败落,但是我们知道后文有抄家,因为秦氏托梦警告家产要“入官”,探春又说抄检大观园是抄家的预兆,甄家是前车之鉴。
  一七五四本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因此元妃托梦改为秦氏托梦,在第十三回。但是此回是一七五五年诗联期改写的,所以回末“且听下回分解”句下又加了一对诗句作结。一七六二年又再改写,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因此一七五五年是添写秦氏托梦。一七五四本删去元妃托梦后,显然没有托梦一场。元妃托梦,应当没有产业入官的话,因为后文荣府宅第无恙。
  第七十四回探春预言抄园是抄家之兆,也与百回“红楼梦”后文冲突,只能是后加的。
  一七五四本改到第七十一回,所以回末没有“下回分解”之类的套语。第七十二回贾环的恋人是彩霞。彩霞原名彩云,一七五四本改彩霞。显然一七五四本也改到了第七十二回。此回贾琏与林之孝的谈话,只说贾政贾珍与贾雨村亲近,而不提贾赦,可见还没有石呆子案这件事。贾赦贾雨村的石呆子案是一七五六年春添写的。第七十二回当是一七五四本将彩云一律改彩霞,只消在回首批一句,指示抄手,所以回末形式不受影响,仍旧有“要知端的,且听下回分解”。
  庚本第七十四回有两个“(左反犬右“任”,音gu…ng)”字。“逛”字写作“(左反犬右“任”)”是一七五四本改到这里的迹象。第一个“(左反犬右“任”)”字在王夫人凤姐谈话的开端。
  柳五儿自第六十回出场,就有赵姨娘的一个内侄钱槐求亲不遂,“发恨定要弄取成配,方了此愿。”下一回她为了茯苓霜玫瑰露,涉嫌偷窃,被扣留了一夜。第六十二回宝玉房里的丫头小燕传命叫五儿进来当差,下一回她告诉宝玉五儿那次被扣押气病了。她本来怯弱多病。第七十回开始:
  ……宝玉因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痴,言语常乱,似染怔忡之症。
  第七十三回园中职业的女仆聚赌,三个大头家内有柳家的之妹。“贾母便命将为首的每人四十大板撵出,总不许再入。”第七十四回园中与柳家的不睦的检举她是妹子后台,凤姐也告诉平儿有人指控柳家的“与妹子通同开局”,但是她不肯多事,“养病要紧”。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向芳官说:“……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五儿丫头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你们又是连夥聚党,遭害这园子。……”
  柳五儿之死如果也是暗写,宝玉连她病了都那样关切,似乎她死了不会毫无反应。她一定死在第七十三、七十四回,聚赌案牵涉她母亲,赵姨娘乘机要挟,逼嫁钱槐。她大概受不了这刺激,病势加剧。

 

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书由“云中孤雁”免费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