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胡 文 彬

 

  《易传》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红楼梦研究》的作者杨兴让同志就是一位“自强不息”的人。他是一位身在边陲、心系“红楼”的普通工人,历经数年辛勤耕耘完成了这部红学研究着作。它的出版,标志着红学研究已经走出象牙之塔,走进了浩浩荡荡的工人大军之中。工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工人能够堂堂正正地走进被人们视为高不可攀的红学殿堂,其意义已远远超出了这部着作本身的出版。因此,我衷心祝贺作者杨兴让同志的成功,祝贺《红楼梦研究》的问世!
  数年前,我突然收到一封来自祖国大西北的新疆温宿县水泥厂的信,是杨兴让同志寄来的,信中倾述了他对《红楼梦》的喜爱之情,介绍了他在红学研究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和苦恼。他希望能得到红学界的支持、帮助。记得那一次他还寄了两篇短文,希望能推荐给有关刊物,当然他殷切希望能够公开发表出来,听听那些权威专家的批评意见。但事与愿违,他的那两篇文章都被退回了,而后来又送去的《曹雪芹的卒年》一文,直到今天仍是杳无消息,连稿子都追不回来了。
  一九九一年中,杨兴让同志利用探亲假,风尘仆仆地来到了北京城。他以虔诚的心情走访了某编辑部,走访了权威学者,然而令他失望,他的观点没有为人所重视,他的艰难的治学经历也丝毫没有唤醒某些大人物的同情心,他无不遗憾地回到了自己熟悉的水泥厂。但是,杨兴让同志在困难的面前并没有低头,没有退缩,坚持着研究下去,并终于把自己的全部见解写成了《红楼梦研究》一书,呈献给整个红学世界。
  《红楼梦研究》共九章一附,探讨的范围很广泛。他在《概论》中首先对历来的红楼梦派别进行了分析,指出“索引派”的功过,肯定了其合理的部分,认为其错误在于有不少“附会”;肯定了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派某些考证功绩,同时又指出“自叙传”说的错误;肯定了“评点派”和艺术鉴赏派在文学艺术研究方面的贡献,但又指出了他们只片面追求艺术价值而歪曲《红楼梦》中所“隐寓”的写作思想和曹雪芹的社会思想。作者认为,只要《红楼梦》的“真相”不明,“索隐”便永远不会绝迹。红学研究不仅需要鉴赏、文学式的评论,而且也需要“考证”、“索隐”。我们反对是那些脱离原书,脱离时代驰情人幻的“附会”。
  基于上述认识,杨兴让同志在《曹雪芹的社会思想》一章中,明确肯定曹雪芹为汉族作家,并非满族。他的祖父曹寅具有报效康熙皇帝的知遇之恩,又怀着民族的耻辱,尚存“臣汉之心”的双重性格。而曹雪芹正是秉承其祖父的这种复杂矛盾的感情来写《红楼梦》这部小说的。作者的这一观点在第七章《红楼梦的写作思想》中,通过对“十首怀古诗”的解析,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红楼梦》不过是一部《思贤操》而已。”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杨兴让同志还对与曹雪芹过从甚密的友人张宜泉和《春柳堂诗稿》进行了深入地研究。本书中用了不少篇幅讨论了张宜泉与曹雪芹之间的特殊关系。通过对《春柳堂诗稿》中的“于今不是唐”、“山河讵汉家”、“渭水终兴隐钓才”、“雄剑今将赴石梁”等诗句所隐寓的反清思想的分析,指出“同声相与应”的曹雪芹的思想绝非某些人所说是对满清王朝的认同。恰恰相反,曹雪芹的灵魂深处充满了反清的“旧恨新愁”。
  《红楼梦研究》中最见考证功力的是第五章《脂砚斋》。在这一章中,杨兴让同志强有力的证据肯定了脂砚斋即张宜泉的新说。他首先批驳了历来认为脂砚斋与畸笏叟的两人说,指出脂砚斋和畸笏叟既不是曹雪芹自己,也不是曹雪芹的叔父、舅父、史湘云,更不是所谓他的父亲曹頫。杨兴让同志首先从脂批“余二人”开始,肯定了脂砚斋只能是一个人,然后从脂砚斋对贾宝玉“石兄”、对贾琏“琏兄”和对贾芸“芸兄”等混乱的乱伦称谓,以及脂砚对宝玉丫环晴雯“好肩”和对林黛玉的“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已,余何幸也”的戏谑用语,提示我们脂砚斋只能是曹雪芹的朋友,而非他人。他核对了脂砚斋和畸笏叟之名实际上源于《春柳堂诗稿》中的“卜居垦砚田”与“传家笏未遗”的诗句。特别指出脂批中有许多狡猾欺蒙读者的文字,与《春柳堂诗稿》中的一些诗句注释文字性质非常雷同,这一点十分重要,给人许多有益的启迪。
  最后,杨兴让同志用硬证——脂批中有“慈母”、“先姊”、“十二、三岁时”丧父等字样,与张宜泉亦有一“慈母”、“先姊”、“十三”岁丧父的事实对看,不能不使人发生一种联想。他指出,脂砚斋称曹雪芹为“芹溪”,张宜泉也用这一称谓,而其他人则不用此称呼;脂砚斋在“甲午八月”留下了最后一条“泪笔”,张宜泉也卒于“甲午年”后不久,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他从张宜泉《诗稿》之“俗”和“书箱”上画石诗之“俗”相一致,画石诗之笔迹又和“庚辰本”眉批笔迹相吻合等十条论据,考证出脂砚斋和畸笏叟是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曹雪芹的亲密朋友张宜泉。
  杨兴让同志不仅从所列十条论据中考证出脂砚斋是张宜泉,而且他还从《红楼梦》中有“蜡屐远来情得得,冷吟不尽兴悠悠”与张宜泉《诗稿》中有“携琴情得得,载酒兴悠悠”,《红楼梦》中有“有意荣枯草,无心饰萎苗”与《诗稿》中有“无心催柳眉,有意助花娇”等诗句的极为相近的证据推论出张宜泉是脂砚斋,还可能参与了《红楼梦》的写作。他推论张宜泉不仅可以“命芹溪删去”某些情节,甚至可能在左右着雪芹对《红楼梦》中某些故事情节的安排。这些考证和结论都是杨兴让同志经多年深入研究之后的见解,不论读者是否同意,但这都是杨兴让同志的最新发现,是前贤和时人都未曾道及过的。
  《红楼梦研究》的另一重大的新论点是第九章《后四十回及其作者》。作者讨论了“高鹗续书”说的错误,通过对后四十回故事内容的审核,特别指出第八十七回的“思贤操”、“猗兰操”,乃是“十首怀古诗”谜中第九首和第十首的谜底。第八十六回“淑女解琴书”一段中的“九徽”、“五弦”、“一声”乃是“怀古诗”谜第五首和第九首谜底组成的一个调。这是没有脂批的脂批,它揭示了《红楼梦》中所隐寓的许多奥秘。最后,作者得出自己的结论。张宜泉是《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这个结论打破了自胡适以来的长期统治红学界的“高鹗续书说”的结论。
  本书最后附了《曹雪芹的卒年》,作者指出历来对曹雪芹卒年的分歧在于对曹雪芹父子两个谁先亡谁后亡的误解。长期以来,红学家们几乎众口一词,皆认为曹雪芹“因爱子夭而亡”。这一误解导致了曹雪芹卒年问题复杂化。杨兴让同志认为曹雪芹儿子亡于曹雪芹之后。具体一点说,曹雪芹亡于“壬午除夕”,约葬于癸未年正月初六或初七;而曹雪芹的儿子则卒于次年,即“癸未”八、九月份;敦氏兄弟约于“甲申年”正月初七或初八写了《挽曹雪芹》诗。如此就解开了曹雪芹卒年问题争论中的死结。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杨兴让同志在研究《红楼梦》的过程中,提出了另一个新观点——林黛玉乃唐后主李煜的亡国奴说。他在《红楼梦写作思想》一章中提出了六个日期的重合,如薛蟠“五月初三日”生日,这日又是遮天大王圣诞日;又如林黛玉“四月二十六日”“泣残红”的日子,这与满洲王朝多尔衮五月初二占据北京,五月初三日开始发号施令和四月二十五日扬州城隔、四月二十六日开始大屠杀两个历史事实恰巧重合。还有,在这第三回到第十八回有一个极含糊的日期,但却“深意存焉”。曹雪芹在小说中点明林如海亡于“九月初三”,而这个日子又暗合明末南京小王朝“戊子初三,命建祠南京,赐祠名旌忠,祀北京死难诸臣”的史实。乍看起来,这一观点似与“附会”说相同,但认真推究一下,还是颇值得深入研究的。
  《红楼梦研究》中还有专章讨论有关曹雪芹的《遗物“书箱”》和《版本问题》,以及《红楼梦的框架结构》和《红楼梦中的两大疑案》诸问题,作者都一一作了详尽的考证和分析,得出了自己的结论。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引述了。读者诸君自会从本书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不久前,广东《文化参考报》上刊载了一则短短的报导,其中引述了周汝昌先生的一段话颇有启迪。周先生说,“看事情应从大处着眼,认识新事物开创之可贵,而不要纠缠于琐屑末节。对年轻人的新思想,只要是真诚的,我们就不妨少一点‘大怒’,多点‘耐心’,不必生气,不必讥笑,看看期间是否隐着些我们未知的东西”。我很赞同周先生的意见,如果我们学术界人与人之间能够少一点大怒,少一点讥讽、少一点学霸气,而多一点“耐心”、“爱心”,那么繁荣学术、发展学术,就不会是一句空话。杨兴让同志虽然在年龄上已不是年轻人了,但他踏入红学研究领域的时间却是较短的,况且他完全是在业余时间里从事这项研究工作,因此我们每一位读者对他书中的观点、对他的研究成果,都应多一点耐心和爱心。
  当我就要结束这篇序文的时候,忽然又记起了不久前从报纸上看到周汝昌先生的一段文字,我觉得有必要引在这里,供大家一读:
  我时常向别人表明我从年轻人的智慧中获得的启迪和光芒,哪怕是一线之微、一瞬之暂。我从不害怕自己被他们“代替”或“淹没”。
  历史证明了这一点。王国维、蔡元培、胡适、俞平伯,虽然遭受过“批判”,然而谁也“代替”不了他们,而他们在红学史上的地位永远也“淹没”不了。
  1992年仲秋节后二日写于京华无涯斋

 

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书由“云中孤雁”免费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