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救命稻草

 

  下邳城外,倒卷着的吕军旗帜象死蛇一般蜷缩着,士卒们一个个无精打采的倒拖着刀枪,吕布冷眼看着躺在担架上的宋宪,一股苍凉忽然间急涌上心头。
  宋宪在彭城一战中与夏侯兄弟迎面相遇,能够保住一条命已是万幸了,在他血肉模糊的青黑色脸上,一道醒目的刀痕划过的伤疤从额头斜插向下颌,使得宋宪的皮肉外翻,露出白森森的骨头。
  彭城一战吕布大败,五千将士仅剩下不到七百人,侯成、魏续、宋宪三员大将也不同程度的挂了彩。
  “主公,唯今之计,必须赶紧召回高顺、张辽!”陈宫沙哑的声音在吕布耳边响起。
  陈宫是在得知了彭城败讯后,率下邳军卒赶来接应的,现在吕布在徐州也只剩下了下邳这最后的一座城了。
  “哼!”吕布鼻子里重重一哼,没有答话,陈宫这句话并不高明,换作侯成、魏续、宋宪也知道只有召来高顺、张辽才能扭转不利的战局。
  陈宫脸上一红,吕布的冷淡让他有些难堪,自从郝萌反叛之后,吕布对自已的态度一直冷冷的,他是起了疑心。
  这个时候,陈宫当然不知道,彭城大败的诱因正是因为他,若不是吕布早存了对陈宫的疑虑,刘备在阵上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又如何能让吕布分神,窥伺徐州良久的刘备早已将吕布的性情摸得一清二楚,有勇无谋、见疑成性这才是吕布最大的弱点。
  “主公,曹操、刘备麾下精兵良将甚多,我等保住徐州,除了高顺、张辽这一支援兵外,还必须另外寻求强援才是?”陈宫顿了顿,鼓起勇气说道。
  “袁绍远在冀州,刘表亦在千里之外的荆州,徐州周围,何有援兵?”吕布面无表情,语音低沉而寂寥,自从离开长安以来,自已先后投过袁绍、张扬、曹操、刘备,初附、反叛、逃亡,这几乎成了一种惯性,这天下诸侯虽多,肯出手救我吕布的却几乎没有。
  在北方的草原,有一种狼,寒风中它会独自离开狼群,在静寂的夜空里向天嗥叫,它的名字就叫独狼。
  独狼,也许在那些自以为高贵的诸侯眼中,我吕布不正是一条随时准备噬人的中原独狼吗?
  谁会来救我,谁肯来救我,谁又有实力来救我?
  “主公,广陵太守陈登手中有士卒六千余众,若他能北援徐州,则加上高顺、张辽的北地精锐,则足可以和曹操、刘备一战。”陈宫说罢,傲然的扫视了侯成、魏续一眼,眼中不屑之色尽显。
  耿直的侯成脸上露出盛怒之色,一双不知受过多少次伤的大手按佩剑欲出长鞘,若不是一旁魏续死死摁住,侯成说不定就会与陈宫打起来。陈宫有张良之材,奈却无有雅量,这样的人物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主子加以时时压制,可惜的是吕布虽勇,但在处理属下关系上,则远不如刘备来得聪明。
  或许他自信的认为无敌足以震慑部下,可惜他忘了,总有一天,天下无敌的神话会破灭,这一天,让吕布没有想到的是,竟会来得这般的快。彭城,刘备、关羽、张飞三人合战吕布,虽然胜之不武,但吕布的失败却是无可争议的,一直以来凭持着无敌信念支撑的吕布军卒在随后的恶战中,一败涂地,五千精锐大部折于斯役。
  吕布一脸的冷漠,侯成与陈宫的剑拔弩张激不起他半点的怒意,许久,吕布才将凌厉的目光方投向瞪视着侯成的陈宫。
  “公台与元龙素来不睦,今又如何献上此计?”吕布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却字字清晰。
  陈宫没有退缩,迎目对视,大声回道:“宫与登前有宿怨,乃为一己之私耳,今大敌当前,宫不避前嫌献计,乃为公也。”
  吕布冷冷一笑,看似不经意的将画戟虚空一划,劈厉的劲道顿将道旁一株小树拦腰截断,随即淡淡说道:“前番公台不是说元龙出使许都,有与曹操暗结的迹象,今若问元龙求救,岂不是引狼入室,徒劳无获!”
  陈宫看着地上的断枝,神色不变,缓缓答道:“主公,此一时彼一时也。前番陈登私结曹操事实俱在,不容有半点的置疑,此宫当以命担保。至于眼下为何要向陈登求援,原因无二,因为陈登已转投了江东高宠麾下,我们向陈登求援,就等于是向高宠求援——!”
  “高宠会来救援我们,这不是痴人说梦吧!”魏续紧了紧头盔,青灰色的驴脸上露出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
  陈宫看也不看魏续,只顾着说道:“怎么不能,高宠若是坐视我们失败,那他就不是高宠了,曹操染指徐州,目的昭然若谒,下一步的目标就是淮南,高宠要想稳固淮南根基,最好的方法就是设法保全我们,让曹操继续纠缠于徐州一带脱不开身,至少,我想高宠面对徐州纷乱的战局,也分一杯羹的欲望一定会有。”
  “高宠与曹操素有盟约,趟若他不是来救援我们的,还是与曹操合力来征讨我们,事情岂不更糟。”吕布一皱眉头,陈宫的建议实在有点异想天开,眼下各股势力之间关系错综复杂,要理出一个头绪来,仅凭吕布的头脑尚不能够。
  陈宫胸有成竹的大声道:“高宠与曹操的盟约那不过是骗骗人的把戏罢了,曹操奸诈成性,前番结盟不过是为进攻宛城而行的权宜之计,当时高宠势力弱小,还面对着孙策这般强敌,对曹操可以说毫无威胁,现在情况已大不一样,孙策覆亡,江东几乎全部沦落到高宠手里,以孙策的强悍尚不是高宠的对手,曹操心里对高宠一定会加以忌惮,这个时候,如果高宠出兵进攻徐州,主公若是曹操,当有何想?”
  吕布脱口而出道:“高宠有图中原之异志?”
  陈宫点头道:“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虽然占了名义上的优势,但也因此成为了众矢之的,年初袁绍挟武力欲迎天子北归,曹操惊惧不得已让大将军位,有此前鉴,高宠在占领江东之后,曹操却将扬州牧的封号许给了主公,现在看来目的除了吸引我军主力南下之外,还有削弱高宠的意图,凭此二点,宫以为高宠与曹操各怀异志,反目只在须臾耳!”
  一直闷声不响的侯成这时忽然插言道:“你这些话都是臆测罢了,就是与曹操有矛盾,高宠也犯不着远道来帮我们。”
  吕布沉脸朝侯成一瞪,目光中掠过一丝杀机,侯成浑身一颤,吓得再不敢多说半句。
  得到鼓励的陈宫一脸的兴奋,许久以来吕布都没有这么重视自已了,他接道:“我刚才说了,要向广陵太守陈登求援,不管怎么说,陈珪、陈登父子与主公有旧,以前主公待之不薄,今有难,遣使相求合情合理。那陈登在得到主公求援的消息后,必会将这个消息告知高宠,基于这一点,我们只需向礼物准备的丰厚一点,就能通过陈登打动高宠的心。”
  “那什么礼物才能奏效?”吕布这个时侯心思已乱,加上高顺、张辽皆不在身边,只得顺着陈宫的意思问道。
  “传国玉玺!”陈宫目光中炫出异样的光彩,一字一句的说道。
  “啪——!”陈宫话音未落,吕布已扬起手中的鞭子,朝着陈宫劈头盖脸狠狠抽去,清脆的响声过后,陈宫的左脸颊上突显出一道血痕。
  “你说什么?”吕布厉声道。
  面对狂怒的吕布,陈宫毫无惧色,大声道:“不诱之以利,如何能让高宠出兵,玉玺送给了高宠,他日我们可以再夺回来,若是命没有了,空留个玉玺有什么用。”
  吕布高高扬起马鞭,这根鞭子是用马的鬃毛结成的,抽打在身上,生生的可将人打得皮开肉绽,再加上是神力无穷的吕布抽下,这结果可想而知,平日里就是侯成、成廉这些个粗筋糙肉的武将都见着害怕,更别说陈宫这一介文士了。
  陈宫此时却是异乎寻常的坚强,他凛然的迎视着吕布,目光中流露出一丝复杂又痛苦的神色,其中分明带着些许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悲苦。
  吕布的手终于颓然落下,走投无路的他再没有思想,也明白陈宫说的话对于自已来说,是无法选择的选择。
  他无奈的点点头,问道:“何人可为使者?”
  陈宫大声回道:“前尚书令陈纪、陈群父子今在下邳,主公可留陈纪在城中为质,遣陈群出使广陵,如此则不怕陈群不效死命。”
  广陵,仅是一个多月不见,陈登原先消瘦的脸庞已有了些许红润之色,这还是多亏了华佗和于吉两位精通医理的医师精心治疗,陈登的病原是因为操劳过度所致,后来慢慢的发展为肺痨,这个病相当难治,又极易传染,一般医师都避之不及。
  高宠迎面踏上江北的土地,既有一丝熟悉又有一些陌生,与处处透着温暖的江南相比,江北的风是野性的,地是野性的,甚至于人也带着些许不驯。
  “宠帅,这是吕布的使者陈群,字长文。”将高宠一行迎入府中的陈登清了清喉咙,把一个青布衣衫的年轻白面文士介绍给高宠。
  陈群躬身一揖,神态恭敬的说道:“陈群见过大人!”
  高宠上下打量了陈群一会,见此人生得倒也俊朗,白皙的脸庞上一对活泼泼灵动的眼睛,高宠道:“免礼,不知扬州牧、温侯大人差先生来,有何要事?”
  高宠这“扬州牧”三个字说得很重,陈群自然明白高宠话里的意思,他抿了抿嘴唇,道:“徐州现被曹操、刘备相攻,群受主公之命,今献上收绶礼物,望大人能出兵北上。”
  高宠哈哈大笑,昂首道:“温侯太健忘了吧,就在五天前他的大将高顺、张辽还在合肥与我军激战,如今却让我出兵相救,岂不笑话?”
  陈群面不更色,胸有成竹道:“大人勿先回绝,这里是我家主公送与大人的礼单,请过目!”说罢,陈群从袖口取出一册薄绸,将他交给一旁的陈登。
  陈登接过将礼单呈与高宠,高宠瞥了一眼,却见那薄绸上写了四个大字:传国玉玺。
  吕布为了让高宠出兵,竟然将传国玉玺送给高宠,这样一个礼物若是被袁绍之流看到,绝对是一个不能拒绝的诱惑,但在高宠眼里,玉玺不过是一个象征而已,汉室虽微但四百余年的威仪尚在,无论是谁拿了玉玺,都不敢再冒天下之大不韪,在这方面,袁术已经做了最好的榜样,诸侯之中谁若想灭亡,谁就称帝好了。
  “还有什么?”高宠淡淡问道。
  陈群惊异的看着高宠,见过玉玺不动心的他还没有见到过,想当初吕布打开黄绸包袱,看到黄澄澄的玉玺时,眼神中也流露出了不可遏止的欲望。
  “群临行之前,我家主公还说了,若是大人敢出兵相救,他愿将小女下嫁!”陈群咬了咬牙,又道。
  高宠脸色一变,讥讽道:“不知温侯的女儿多大了,若未成年,岂不大刹风景!”
  陈群一听,也是神情难看,只得支吾着回道:“小姐已年满十三——!”
  十三岁,吕布很来真是走投无路了,要不然也不会把女儿都拿出来作筹码,天下无敌的温侯吕奉先竟然落魄至此,高宠也不禁嘘嘘。
  “若是换了自已,到了四面楚歌的地步,会不会象吕布一般呢?”高宠心里忽然间沉沉的。
  PS:关于彭城三英战吕布,按史实虎牢关一战没有刘、关、张战吕布的情节,所以算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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