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在读书生涯里逐渐养成了很多改不过来的毛病。比如看杂志的时候,总喜欢从最后一页开始读;看报纸的时候,第一眼则是习惯放在最底下的标题上面;看小说就更不用提了,我总喜欢在厕所里读——有的时候拿了一本书进去,看了半天竟忘了本来要进去应该干什么……
  读书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在领导开会的时候偷偷看书,晚上躺在被窝里看书,站在候车大厅里看书,蹲在排队买票的人堆儿里看书,等女朋友做美容时坐在马路牙子上看书,以及坐在星巴克里喝着咖啡看书,方式不一样,书的内容也不一样。我最喜欢的就是抱一堆书坐在马桶上,翻翻这个,看看那个,到最后连一个完整的短篇都看不完,但还是觉得很过瘾。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变态,但习惯一旦养成,想改也改不了。
  以前我可不是这样儿。我在很小的时候习惯晚上打着手电把书藏在被子里,白天的话就是在上课的时候把它们放在数学书的底下,当然,被抓住的几率非常大,几乎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后果肯定是被老师没收,之后还会教育我说,一定要看一些有意义的书,比如什么什么。叫我感到失望的是,我事后找了很多老师推荐的书来读,但还是没有读出什么意义,仿佛在我的眼睛里,所有的书都只可以分为两大类:好玩儿的和不好玩儿的。但那会儿我要比现在听话多了,老师说要找意义,我就满头大汗地拼命找,不管找得着找不着,起码我的态度是好的。
  可是,如你所想,我最后还是没能找出来。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本书如果被某位亲爱的老师发现了,希望他不会逼着别人说,你必须给我在这里头找出什么意义来;倘若非要找的话,那肯定会令你们失望的,这里头只是随意的涂鸦,至于别的,屁都没有。
  这种没有任何意义的写作带给我的乐趣实在是一言难尽,要不是考虑到浪费纸张,或许我可以喋喋不休地一直说下去……以前我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给别人讲笑话,后来因为考虑人生意义太多了,所以性格变得有些自闭,也不能象以前那样儿话痨了,只好把它们都写进书里,呶,全在这儿呢。
  要是你把这本书放在临睡前的床边,我当然很高兴,如果它出现在厕所里,我也决不会感到难过——我就喜欢在那里看书,霍霍。
  就是这么个意思。
  王小枪
  2005年·春·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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