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红楼梦》的“本事”(1)

 

  红学的考证、索隐和小说批评,是货真价实的《红楼梦》研究的三大派别,它们各有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有代表性的着作和代表性的学者,在社会上得到公认,代有传人。作为学派的特征,红学三派全都具备。更重要的是,它们各有自己的独特的红学观念和研究方法,彼此之间的冲突,主要是红学观念和红学方法的冲突。
  索隐派的红学观念,是坚持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反映故国之思的具有民族主义思想的作品,如同蔡元培所说;“《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蔡氏这段话,包括三层意思:一、《红楼梦》的“本事”;二、《红楼梦》的思想倾向;三、《红楼梦》的性质。政治小说,就是对《红楼梦》性质的概括。民族主义,指的是作品的思想倾向。“本事”,则是指作家借以创作的原始素材,以及题材和主题。这三层意思,是对索隐派红学观念的最准确的表述。特别对“本事”的看法,是索隐诸家立论的基础。明珠家事说、顺治帝与董小宛故事说、康熙朝政治状态说,以及张侯家事和珅家事等说法,都是针对《红楼梦》的“本事”而言的。索隐的方法归结到一点,就是阐证本事。换句话说,此派所探寻的主要是历史事实和这些历史事实如何在书中加以表现,所以才称为索隐。至于作品本身按艺术规律组合在一起的人物和情节,包括作为整体的《红楼梦》的艺术世界,索隐学者并不看重,他们宁愿把所有这一切都当作自己心目中的历史事实的投影,而不管是否有文学价值。《红楼梦发微》的作者弁山樵子认为索隐派的做法是:“人物外别有人物,事实外别有事实,评论于书外者也。”参见一粟编《红楼梦书录》第19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颇能说明索隐派的红学观念和研究方法。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把文学历史化的文学观,是凌迟艺术整体、挤干人物生命原汁的方法,从文学的角度看,是不可取的。此派的错误,不在于过分看重与作品有关的历史事实,主要由于无视和不懂历史真实转化为艺术真实的创作过程。
  考证派红学也不能避开对“本事”的看法,只不过所注重的是作者的生平经历在作品中渗透的程度。在这一点上,小说批评派红学也不例外。不同的是,小说批评视作者的生平事迹为文学创作的经验依据,是尚未发酵的面粉,原始材料的矿藏,与作品所展开的世界,仍隔着创造和转化的津梁。批评者了解作者的生平事迹,是为了更好地融解作品,而不是要到作品中去搜寻作家生活际遇的碎粒残汁。考证派的极端,恰好是把作品的艺术内容和作家的生平等同起来了,甚至直接肯定《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胡适的“贾政即是曹寅”、“贾宝玉即是曹雪芹”的论点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一辑,第2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可以说具有代表性。俞平伯在《红楼梦辨》中,曾列出《红楼梦》的年表,把书中写的贾家的事类同于曹家的事,包括曹雪芹的生日,也由宝玉的生日来推算,确定在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初夏生于南京俞平伯:《红楼梦辨》第104至第10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辟有“人物考”和“雪芹生卒与红楼年表”两章,进一步扩大贾家和曹家的类比范围。结果在研究方法上,使考证派和小说批评派几乎完全分道扬镳,而在希冀用《红楼梦》来印证曹雪芹家族历史方面,反倒向索隐派靠拢,只不过索隐家索出的是清初政治史,考证家考出的是曹家家世史。
  这并不奇怪,因为广义地说,索隐也是一种考证,考证也是一种索隐。诚如黄乃秋在1925年批评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时所说:“胡君虽知以此律人,其自身之考证,顾仍未能出此种谜学范围……其以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的情节,与上三派如出一辙;所不同者,三派以清世祖、董鄂妃等,胤礽、朱竹垞等,及纳兰成德等相附会,而胡君以曹雪芹、曹家、李家等相附会耳。”黄乃秋;《评胡适红楼梦考证》,载1925年出版之《学衡》第三十八期,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第42页。该作者并援引西方的小说理论,说明《红楼梦》所写的,是已经剪裁之人生、超时空性之人生、契合名理之人生、经过渲染之人生。因此他总结说:
  《红楼》一书之所叙述,殆断不能以实际人生相绳。长安、贾府云云,宝、黛等云云,悉因小说贵具体、不尚抽象之故,不得不有此假托。外观虽似一地一家与数人之十数年之事,实则正着者凭其观察,凭其理解,凭其理想,选择人生之精髓,提炼人生之英华,归纳其永久普遍之特性,组成系统,运用其心思才力,渲染其间,乃克造成此幻境,以表其所欲表现之人生真理于此一串赓续之想象事物者也。其中固不无本诸作者当年之情事与其自身之经历,然既经剪裁与渲染,成此幻境,宗旨又惟在表现人生之真理,其自体要无存在之可言,则充其量亦不过若即若离而已……其于书中之情节,惟当认定为作者本其观察理解所假设之幻境,用以表现其见地者,谓为作者之所创造可也,谓为作者之所理想可也,若必斤斤焉求一时一地一家与数人以实之,是在作者方就一时一地一家与数人之假设,表现其所选择所归纳所改善之人生永久全体之真理,而我乃倒行逆施,人之智力相越,有如此哉!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第50至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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